歐盟擬嚴格“CE”認證標誌規定
法《經濟論壇》報(la tribune)7月29日報導稱,為確保產品安全, 歐盟擬嚴格“CE”認證標誌規定,相關法規建議將於今年9月份訂定。 按現行規定,在歐盟市場銷售的工業產品,必須貼有CE標誌,否則不得 上市銷售。對於消費者來說,貼有CE標誌的產品意味著安全可靠;對於生 產企業來說,CE標誌則成為其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護照。 報導說,歐盟市場發生諸如理髮用吹風機、玩具等質量問題後,CE標誌 的安全信譽度受到質疑。歐洲議員丹麥社會黨人Christel Schadelmose指 出,產品質量問題的出現,表明歐盟立法有漏洞;歐盟現行法規還不能有 效保證進口產品的安全。 歐盟執委會發言人Ton van Lierop表示,歐盟應賦予成員國更多手段, 讓成員國能夠採取有效措施,制止進口商或生產商濫用CE標誌。 報導說,歐洲議員德國社會黨人Evelyne Gebhardt建議創建一種新的安 全標誌(CE+),即產品符合歐盟有關安全規定的要求,同時也經過專門 機構的檢驗。 報導還說,歐盟委員會正在考慮建立安全檢驗機構的授權制度。(資料 來源:駐法國使館經商處) (玩具公會 2008.08.04)